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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电建设与电网建设齐步走

Pub Time   2015-11-12   

    眼下我国西北、华北等新能源富集地区弃风、弃光现象突出的原因,在于风电光伏规模大、用量少、送不出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要破解这一困局,需要完善顶层设计,盘活全国新能源生产、输送与消纳“一盘棋”。具体来说,就是要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合理布局的关系、处理好电源建设与电网建设“齐步走”的关系、处理好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的利益协调关系
    今年以来,我国西北、华北等新能源富集地区弃风、弃光现象突出。数据显示,截至9月末,仅甘肃新能源发电弃风就达37%、弃光达27%。
    在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,大力发展新能源、替代化石能源,既是大势所趋,也是民心所向。我国明确提出,2020年、2030年全国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%和20%。看似形势大好,新能源的发展为何还遭遇如此困境?
    细细想来,可归结为三大原因:规模大、用量少、送不出。
    过去10年,特别是“十二五”时期,我国新能源发展迅速。仅甘肃一省,自2010年以来,新能源装机就从147万千瓦猛增到1723万千瓦,算上火电、水电,全省电源总装机已达4408万千瓦,而2015年甘肃电网最大负荷仅1300万千瓦。随着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,甘肃省内售电量持续负增长,周边省接收甘肃新能源的需求也明显减少,甘肃新能源外送矛盾更加突出。
    由于经济欠发达,新疆、甘肃、内蒙古等新能源富集地区自身消纳能力有限,大量富余电能需要外送,却也遭遇难题。那就是,我国电源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电网建设速度,两者之间的规划不配套。据了解,新能源从立项到审批的周期短,而相关电网建设即使审批立项完成,最快的建设周期也在2至3年。甘肃酒泉至湖南±8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更是经历了5年之久的审批过程才于今年6月开工,而距离建成还需要两年,影响了新能源的外送。此外,我国电力负荷中心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,而西北新能源电力南下势必对当地发电企业效益产生一定影响。
   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“十三五”规划建议提出,“加快发展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水能、地热能,安全高效发展核电”,为国家新能源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。因此,我们更需要破解新能源弃风、弃光限电困局,从更高层面加强规划设计,盘活全国新能源生产、输送与消纳“一盘棋”。
    首先,要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合理布局的关系。在“十二五”时期的迅猛发展后,新能源的发展步伐不能再一味求快了,而是要更注重稳中求进、合理布局、降低成本。从目前来看,西北、华北地区已有不少千万千瓦级等大规模风电基地、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,在外送、消纳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,不宜再进行大规模新能源建设;东部沿海地区则可规划布局海上风电、分布式光电等项目。此外,要加大科研力度,切实降低新能源装备成本,从而降低新能源上网电价。
    其次,要处理好电源建设与电网建设“齐步走”的关系。为解决我国资源禀赋的逆向分布问题,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启动了“四交四直”特高压工程建设,将于2017年建成投运。届时,现有的新能源输送难题基本解决。但在今后规划新能源建设项目时,要统筹电网规划建设,否则又将陷入新的“窝电”困局。
    再次,要处理好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的利益协调关系。要实现新能源健康快速发展,从根本上看,理顺消纳不畅矛盾是第一要务。为此,应出台全国范围的新能源消纳布局和规划,按照各省(区、市)的能源资源条件、经济总量、电力消费总量及电力输送能力,尽快制定跨省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,扩大新能源电力消费范围和比例,支持新能源富集省区加快资源转化利用,尽快把新能源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优势。